第13章 年輕人的口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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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天早上莊墨起床的時候,任明卿還沒有起。任明卿昨天醒得很早,還做了早餐,莊墨看著那扇緊閉著的臥室門,猜他是因為碼字而熬夜了。莊墨後悔自己考慮不周。兩天時間寫完一篇短篇小說,即使對很有經驗的短篇小說家來說也並不容易,更何況任明卿臨時接手。當他決定接稿的一剎那,毫無疑問就必須熬夜來完成。
莊墨並不讚成熬夜這種行為。很多作者有在深夜趕稿的習慣,其實那壓根沒有必要。熬夜源於工作效率的底下,大部分時候,他們坐在電腦前瀏覽微博、追劇看電影,拖到死線,一拍腦殼,趕緊熬夜憋幾個字湊合。雖然任明卿完全不是這種熬夜,但對於身體的負荷依舊相當大,長此以往會造成內分泌紊亂、免疫力下降、體制過敏,得上這類那類的慢性疾病。身體是革命的本錢,早知道他會熬夜,就不應該設定截稿期。這樣想著,莊墨輕手輕腳地洗漱離開,體貼地不打擾可能剛剛才睡下的作家。
整個白天,莊墨依舊坐在田恬身後的位置上,時不時視奸他的顯示屏。
田恬正和他的可達大大痛苦地改稿。他們兩個昨天才瘋狂地丟過表情包,像是失散多年的親兄弟,然而隨著改稿次數的增加,現在他們說話都開始打句號了。氣氛在肉眼可見地變僵。
田恬在一天之內顛覆了對可達的好感,現在他認為對方是個冥頑不靈、傲慢自大的家夥。而可達覺得自己受到了侮辱,這個叫“一口鹹”的編輯根本不尊重他,對他的作品指手畫腳。寫商稿根本談不上是創作,只是像個提線木偶一樣受人擺布,現在他的小萌文已經面目全非了。要不是手頭太緊,他恨不能拖黑這個黑心的資本家。
“你這個開頭依舊不行。”田恬劈裏啪啦敲打著鍵盤,“開篇一定要丟出主線懸念。狐貍是只什麽樣的狐貍,他的核心人設是什麽,他要去做什麽事,遇到了怎樣的困難,你必須在500字之內就交代完,不然讀者不會被吸引。短篇稿的前500字非常寶貴。”
可達沒有回覆,裝死,但在屏幕前咬牙切齒。他忍不住想:這個一口鹹究竟知不知道他是誰?他在微博上可有8萬粉絲!粉絲量相同的大大有沒有過跟他同樣的遭遇?他現在壓抑著火氣配合修改,是不是自輕自賤?
田恬懷疑他已經失去了這個作者,深深地嘆了口氣,卻不料背後的莊墨閑閑地說了句:“不錯。”
田恬哼了一聲:“不就是解構文學嗎?我可是科班出身,多看幾篇就明白了!”
不遠處的烈火哥嗯了一聲,豎起了大拇指:“小田兒昨天看了三大摞雜志,快12點才下班回家,覺悟很高!繼續進步!”
田恬被兜了老底,氣急敗壞地瞥了一眼莊墨:“我、我只不過是在公司蹭網!”
昨天被莊墨教育了一頓後,田恬意識到他在專業性上的欠缺。他在大學裏進修的內容偏向於純文學,而純文學與商業化之間隔著一道鴻溝。莊墨走後,他立刻到樓下的書店裏買了羅伯特·麥基的《故事:材質、結構、風格和銀幕原理》,以及《暢銷書寫作技巧》、《情節!情節!》、《故事技巧》、《沖突與懸念》等一系列實用類書籍。這樣,每當可達提出疑問的時候,田恬就瘋狂地翻書找答案。雖然有點臨時抱佛腳,但幸運的是,他很快發現很多原理都是相通的,因為有大學四年的堅實基礎,他要理解商業化寫作的內部邏輯非常容易。這就好比他是個考過了微積分和數論,回來做初中數學題。
他把這些毫無保留地教給了可達。他不止希望引導可達把這篇文章寫好,還希望可達能觸類旁通,從這次的寫作過程中領悟到抽象的寫作原理。但可達顯然沒有那麽高的天分。田恬又翻閱了過去的《新繪》稿件,給他歸納總結出大量的案例,幫助他去理解故事為什麽這麽寫。
田恬全情投入,一整夜都在忙碌,事後很想被表揚。但烈火哥在莊墨面前揭他老底,他立刻就害羞起來。講故事邏輯,看樣稿學習,這是莊墨第一天來公司做的事,他依樣畫瓢,豈不是說明他認可了這個死毒舌?!這不要他得意死!更何況看了三大摞才吸取經驗教訓,這讓人怎麽裝逼?!
“笨鳥先飛,也不失為一種求生方法。”莊墨往田恬心上撒了一把鹽,走到電腦前檢查工作,QQ列表裏任明卿的頭像還黑著,他的ID叫洗灰。
“這就給你拖黑!”田恬搶過鼠標,作勢要對任明卿下手。
莊墨什麽話也沒說,拿出手機操作一番,田恬聽到口袋裏傳來微信提示音,打開一看,莊墨發了個紅包,88塊錢.
田恬眼裏都是錢,心都化了,回過神來趾高氣昂地哼了一聲,以示他不為所動,身體卻乖乖給莊墨讓了座,還順道幫他打了水,對他給“洗灰”設置特別消息提示音的行為睜一只眼閉一只眼。
任明卿直到中午才上線。莊墨這次直接擠開田恬,接手了QQ。
一口鹹:寫的怎麽樣了?
洗灰:您好,還沒有寫完。
一口鹹:嗯,寫了多少?
洗灰:6000字這樣
莊墨覺得這個手速對於一個佛系作者來說,已經非常可觀了。
一口鹹:請問是一個怎樣的故事呢?可以發給我看一下麽?
洗灰:抱歉,寫到一半,思路還沒有徹底理清,等成品再上交,可以麽?
一口鹹:沒問題
一口鹹:什麽時候能夠寫完?
洗灰:對不起,這個也沒辦法保證。今天晚上有夜班,我盡量在上班前寫完。
一口鹹:加油。
等了一上午,網聊三分鐘。田恬見莊墨心滿意足地下線,不免努了努嘴,呵,男人!
“他誰啊?”田恬努力讓自己的聲音聽起來不那麽嫉妒。憑什麽莊墨就可以找到這種作者,一上手就寫個6000,他的這位大神磨來磨去,一小時150,憑什麽?
“就上回那個。”
“寫的有那麽好麽?”田恬酸溜溜地說。
莊墨擡起頭來,盯了他好一會兒,田恬做賊心虛地清了清嗓。他知道莊墨著緊這個洗灰,這麽說莊墨要不高興了,但是要他閉嘴不挑釁,那比登天還難。
想不到莊墨看了他半晌,松了松自己的領帶:“不錯。”不知道是講任明卿寫的不錯,還是認同田恬的閑言碎語不錯。他起身拿起任明卿兩年前寫的五份備用稿,放在田恬面前,“你看看,告訴我什麽感覺。”
田恬的眼神從戒備到狐疑,不知道他葫蘆裏賣的什麽藥。他好比拔了老虎屁股上的毛,正打算以身搏虎、然後光榮地以身飼虎,卻發現老虎邀請他一起打局橋牌。
“……唔。”田恬被委以重任,自尊心得到了極大的滿足,在還沒來得及傲嬌之時,就開始任勞任怨地讀稿。
田恬是從他上次驚鴻一瞥的搞笑文開始看的,看的時候很開心,看到結尾就不笑了,甚至眼眶微微泛酸。其後幾篇裏,他看得要慢一些,仔細一些,同樣得,也很容易在結尾處紅了眼圈。莊墨一直在旁邊默默觀察著他的表情。
等他全部看完,莊墨問他:“怎麽樣?”
“嗯……還不錯。能駕馭很多題材和風格,腦洞很大,很會做設定,科幻也好奇幻也好,設定都很吸睛。這些完全不同的文章如果要說什麽共同點,就是人物塑造得很好吧。但是,”田恬加重了這兩個字,希望他的轉折能讓莊墨驚慌失措,“雖然他的人物細節處理得沒有問題,人設也立得住,但有些主角讓人喜歡不起來,不討喜。他結尾又總是處理得很倉促,戛然而止,就總覺得故事的完整性還差一點——而且他好像只寫過一篇HE,其他全都BE了,太慘了吧!為虐而虐啊!”
“我不是要聽這個。”莊墨淡然,“我是問你作為一個讀者的觀感。你覺得這些故事,你在平時會去看麽?”
“BE不看。”田恬答得非常幹脆利落,“生活已經很淒慘了,我為什麽還要去故事裏受虐?”
“在你第一遍看的時候,你又不知道BE還是HE。”
“如果在網上,我會看評論。HE難道不是網絡作者最起碼的操守麽?!”
“那你看了開頭以後,看得下去麽?”
田恬點點頭:“他的故事懸念感很強,因為他的設定總是別出心裁,我即使不喜歡他的人物,也不得不看到結尾,因為我想知道所有的真相。”
“你看了這些文章會想關註作者麽?”
“當然。”田恬心不甘情不願地說。他一點都不想奉承莊墨的作者,但鑒於他看了洗灰將近5萬字的免費故事,他已經對這位作者產生了一丁點感情了。田恬不願意說一些惡意中傷他的話,即使他聽不到。
“你看他的稿子,覺得費勁麽?”
“有點。”田恬實話實說,“他有些句子寫的太長,咬文嚼字;有些設定和情節太覆雜,我一個文科生根本看不懂。”
莊墨點點頭:“那如果你關註了這個作者,他發了一篇新的稿子,你會在什麽時候去閱讀?”
田恬想了想:“如果他全是HE,我會願意每天睡前刷一發。不過不能太燒腦,平時下班已經很晚了,我很累,不想動腦子。”
莊墨把他的意見全都記錄下來,完成了這次調研。
他選中田恬做試讀者,因為田恬是個95後,從小浸淫二次元,他和現在的小孩子所接觸到的東西是一樣的,口味也是一樣的,他的眼光代表著一批正在成長中的核心消費群體。在暢銷書界,有這麽一句話:誰征服了初中女生,誰就征服了一切。對於任明卿文章中出現的問題,莊墨了如指掌,但莊墨想要知道:小孩子對他到底什麽感覺,歡迎還是討厭?接受還是抵觸?這關系到他未來能發展到什麽層次。莊墨希望把他捧到後網文時代代表人物的位置,他的文字感覺能不能吸引95後甚至00後,這是關鍵。
作者有話要說: 【編輯知識小課堂】當作家是一種什麽體驗?
創造世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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莊墨並不讚成熬夜這種行為。很多作者有在深夜趕稿的習慣,其實那壓根沒有必要。熬夜源於工作效率的底下,大部分時候,他們坐在電腦前瀏覽微博、追劇看電影,拖到死線,一拍腦殼,趕緊熬夜憋幾個字湊合。雖然任明卿完全不是這種熬夜,但對於身體的負荷依舊相當大,長此以往會造成內分泌紊亂、免疫力下降、體制過敏,得上這類那類的慢性疾病。身體是革命的本錢,早知道他會熬夜,就不應該設定截稿期。這樣想著,莊墨輕手輕腳地洗漱離開,體貼地不打擾可能剛剛才睡下的作家。
整個白天,莊墨依舊坐在田恬身後的位置上,時不時視奸他的顯示屏。
田恬正和他的可達大大痛苦地改稿。他們兩個昨天才瘋狂地丟過表情包,像是失散多年的親兄弟,然而隨著改稿次數的增加,現在他們說話都開始打句號了。氣氛在肉眼可見地變僵。
田恬在一天之內顛覆了對可達的好感,現在他認為對方是個冥頑不靈、傲慢自大的家夥。而可達覺得自己受到了侮辱,這個叫“一口鹹”的編輯根本不尊重他,對他的作品指手畫腳。寫商稿根本談不上是創作,只是像個提線木偶一樣受人擺布,現在他的小萌文已經面目全非了。要不是手頭太緊,他恨不能拖黑這個黑心的資本家。
“你這個開頭依舊不行。”田恬劈裏啪啦敲打著鍵盤,“開篇一定要丟出主線懸念。狐貍是只什麽樣的狐貍,他的核心人設是什麽,他要去做什麽事,遇到了怎樣的困難,你必須在500字之內就交代完,不然讀者不會被吸引。短篇稿的前500字非常寶貴。”
可達沒有回覆,裝死,但在屏幕前咬牙切齒。他忍不住想:這個一口鹹究竟知不知道他是誰?他在微博上可有8萬粉絲!粉絲量相同的大大有沒有過跟他同樣的遭遇?他現在壓抑著火氣配合修改,是不是自輕自賤?
田恬懷疑他已經失去了這個作者,深深地嘆了口氣,卻不料背後的莊墨閑閑地說了句:“不錯。”
田恬哼了一聲:“不就是解構文學嗎?我可是科班出身,多看幾篇就明白了!”
不遠處的烈火哥嗯了一聲,豎起了大拇指:“小田兒昨天看了三大摞雜志,快12點才下班回家,覺悟很高!繼續進步!”
田恬被兜了老底,氣急敗壞地瞥了一眼莊墨:“我、我只不過是在公司蹭網!”
昨天被莊墨教育了一頓後,田恬意識到他在專業性上的欠缺。他在大學裏進修的內容偏向於純文學,而純文學與商業化之間隔著一道鴻溝。莊墨走後,他立刻到樓下的書店裏買了羅伯特·麥基的《故事:材質、結構、風格和銀幕原理》,以及《暢銷書寫作技巧》、《情節!情節!》、《故事技巧》、《沖突與懸念》等一系列實用類書籍。這樣,每當可達提出疑問的時候,田恬就瘋狂地翻書找答案。雖然有點臨時抱佛腳,但幸運的是,他很快發現很多原理都是相通的,因為有大學四年的堅實基礎,他要理解商業化寫作的內部邏輯非常容易。這就好比他是個考過了微積分和數論,回來做初中數學題。
他把這些毫無保留地教給了可達。他不止希望引導可達把這篇文章寫好,還希望可達能觸類旁通,從這次的寫作過程中領悟到抽象的寫作原理。但可達顯然沒有那麽高的天分。田恬又翻閱了過去的《新繪》稿件,給他歸納總結出大量的案例,幫助他去理解故事為什麽這麽寫。
田恬全情投入,一整夜都在忙碌,事後很想被表揚。但烈火哥在莊墨面前揭他老底,他立刻就害羞起來。講故事邏輯,看樣稿學習,這是莊墨第一天來公司做的事,他依樣畫瓢,豈不是說明他認可了這個死毒舌?!這不要他得意死!更何況看了三大摞才吸取經驗教訓,這讓人怎麽裝逼?!
“笨鳥先飛,也不失為一種求生方法。”莊墨往田恬心上撒了一把鹽,走到電腦前檢查工作,QQ列表裏任明卿的頭像還黑著,他的ID叫洗灰。
“這就給你拖黑!”田恬搶過鼠標,作勢要對任明卿下手。
莊墨什麽話也沒說,拿出手機操作一番,田恬聽到口袋裏傳來微信提示音,打開一看,莊墨發了個紅包,88塊錢.
田恬眼裏都是錢,心都化了,回過神來趾高氣昂地哼了一聲,以示他不為所動,身體卻乖乖給莊墨讓了座,還順道幫他打了水,對他給“洗灰”設置特別消息提示音的行為睜一只眼閉一只眼。
任明卿直到中午才上線。莊墨這次直接擠開田恬,接手了QQ。
一口鹹:寫的怎麽樣了?
洗灰:您好,還沒有寫完。
一口鹹:嗯,寫了多少?
洗灰:6000字這樣
莊墨覺得這個手速對於一個佛系作者來說,已經非常可觀了。
一口鹹:請問是一個怎樣的故事呢?可以發給我看一下麽?
洗灰:抱歉,寫到一半,思路還沒有徹底理清,等成品再上交,可以麽?
一口鹹:沒問題
一口鹹:什麽時候能夠寫完?
洗灰:對不起,這個也沒辦法保證。今天晚上有夜班,我盡量在上班前寫完。
一口鹹:加油。
等了一上午,網聊三分鐘。田恬見莊墨心滿意足地下線,不免努了努嘴,呵,男人!
“他誰啊?”田恬努力讓自己的聲音聽起來不那麽嫉妒。憑什麽莊墨就可以找到這種作者,一上手就寫個6000,他的這位大神磨來磨去,一小時150,憑什麽?
“就上回那個。”
“寫的有那麽好麽?”田恬酸溜溜地說。
莊墨擡起頭來,盯了他好一會兒,田恬做賊心虛地清了清嗓。他知道莊墨著緊這個洗灰,這麽說莊墨要不高興了,但是要他閉嘴不挑釁,那比登天還難。
想不到莊墨看了他半晌,松了松自己的領帶:“不錯。”不知道是講任明卿寫的不錯,還是認同田恬的閑言碎語不錯。他起身拿起任明卿兩年前寫的五份備用稿,放在田恬面前,“你看看,告訴我什麽感覺。”
田恬的眼神從戒備到狐疑,不知道他葫蘆裏賣的什麽藥。他好比拔了老虎屁股上的毛,正打算以身搏虎、然後光榮地以身飼虎,卻發現老虎邀請他一起打局橋牌。
“……唔。”田恬被委以重任,自尊心得到了極大的滿足,在還沒來得及傲嬌之時,就開始任勞任怨地讀稿。
田恬是從他上次驚鴻一瞥的搞笑文開始看的,看的時候很開心,看到結尾就不笑了,甚至眼眶微微泛酸。其後幾篇裏,他看得要慢一些,仔細一些,同樣得,也很容易在結尾處紅了眼圈。莊墨一直在旁邊默默觀察著他的表情。
等他全部看完,莊墨問他:“怎麽樣?”
“嗯……還不錯。能駕馭很多題材和風格,腦洞很大,很會做設定,科幻也好奇幻也好,設定都很吸睛。這些完全不同的文章如果要說什麽共同點,就是人物塑造得很好吧。但是,”田恬加重了這兩個字,希望他的轉折能讓莊墨驚慌失措,“雖然他的人物細節處理得沒有問題,人設也立得住,但有些主角讓人喜歡不起來,不討喜。他結尾又總是處理得很倉促,戛然而止,就總覺得故事的完整性還差一點——而且他好像只寫過一篇HE,其他全都BE了,太慘了吧!為虐而虐啊!”
“我不是要聽這個。”莊墨淡然,“我是問你作為一個讀者的觀感。你覺得這些故事,你在平時會去看麽?”
“BE不看。”田恬答得非常幹脆利落,“生活已經很淒慘了,我為什麽還要去故事裏受虐?”
“在你第一遍看的時候,你又不知道BE還是HE。”
“如果在網上,我會看評論。HE難道不是網絡作者最起碼的操守麽?!”
“那你看了開頭以後,看得下去麽?”
田恬點點頭:“他的故事懸念感很強,因為他的設定總是別出心裁,我即使不喜歡他的人物,也不得不看到結尾,因為我想知道所有的真相。”
“你看了這些文章會想關註作者麽?”
“當然。”田恬心不甘情不願地說。他一點都不想奉承莊墨的作者,但鑒於他看了洗灰將近5萬字的免費故事,他已經對這位作者產生了一丁點感情了。田恬不願意說一些惡意中傷他的話,即使他聽不到。
“你看他的稿子,覺得費勁麽?”
“有點。”田恬實話實說,“他有些句子寫的太長,咬文嚼字;有些設定和情節太覆雜,我一個文科生根本看不懂。”
莊墨點點頭:“那如果你關註了這個作者,他發了一篇新的稿子,你會在什麽時候去閱讀?”
田恬想了想:“如果他全是HE,我會願意每天睡前刷一發。不過不能太燒腦,平時下班已經很晚了,我很累,不想動腦子。”
莊墨把他的意見全都記錄下來,完成了這次調研。
他選中田恬做試讀者,因為田恬是個95後,從小浸淫二次元,他和現在的小孩子所接觸到的東西是一樣的,口味也是一樣的,他的眼光代表著一批正在成長中的核心消費群體。在暢銷書界,有這麽一句話:誰征服了初中女生,誰就征服了一切。對於任明卿文章中出現的問題,莊墨了如指掌,但莊墨想要知道:小孩子對他到底什麽感覺,歡迎還是討厭?接受還是抵觸?這關系到他未來能發展到什麽層次。莊墨希望把他捧到後網文時代代表人物的位置,他的文字感覺能不能吸引95後甚至00後,這是關鍵。
作者有話要說: 【編輯知識小課堂】當作家是一種什麽體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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